产教融合联盟(个) / 10 10

  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高水平公共实训基地(个) / 10 12

  产教融合型企业(家) / 100 100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个) / 30 30

  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个) / 40 50

  混合所有制办学项目(个) / 20 25

  规上企业参与职教比例(%) 60 65 70

  师资队伍 国家、省、市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个) / 25 30

  省、市名师/名技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个) / 30 40

  社会服务 中高职院校毕业生留台率(%) 37.87 45 55

  社会培训量(万人次/年) 10 12 14

  技术服务到款额(万元/年) 2000 2500 4000

  四、重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把职业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布局与区域发展战略对接,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联动发展。鼓励各地将政府投入的职业教育资源统一纳入中职学校调配使用,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效益。推进台州湾新区现代职教园区建设和三区职业教育扩容提质,打造市区职业教育高地。健全专业随台州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围绕“456”先进产业集群,重点建设汽车、模具、机电、建筑等一批办学基础较好、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群。

  专栏1 台州湾新区现代职教园区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台州技师学院、台州护士学校新校区建设,在台州湾新区新建集职业教育培养培训、科技研发、创新创业为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园区,满足台州湾新区的产业发展需求,探索主体多元、产教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

  2.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标准,重点围绕“扩规模、搭平台、促创新、抓特色、树品牌”路径,制定“一县一策”“一校一案”方案,实施强校工程,鼓励职业学校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更高标准。落实中职教育的基础性地位,争创国家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扩大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对标国家“双高”和省“双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支持高职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台州学院申办职业教育领域的硕士教育。

  专栏2 职业院校强校工程

  实施“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至2023年全市所有职业院校建设达到省标准,做强做精做特每一所职业院校。加快推进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二期等高职院校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支持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提质扩容。加快推进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中职学校迁建扩建工程,解决市区中职教育“学位不足”的问题,提高市区职业教育首位度。加快推进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中职学校新建迁建扩建工程。

  专栏3 “双高”建设行动

  落实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的主体责任,支持高职院校创建国家“双高”学校,支持中职学校创建国家“双优”中职校,支持职业院校建设省“双高”职业院校。培育1所国家“双高”高职院校,培育6所以上国家“双优”中职学校,支持建设17所省“双高计划”职业院校,建成35个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学生“双高”(双优)学校就读率达到80%。

  3.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发展。加强市区职业教育统筹,建立市区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区域校际联盟。加大市域中职生源统筹力度,打破中职学校招生县域限制,逐步实现普高招生和中职招生同平台同批次同步开展。研究制定职业教育市域合作共同体政策,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跨县域、跨行业共建共享,形成区域发展竞争合力。加强台温协同,主动融入长三角,强化区域科教资源协作,建设高水平区域协作示范“窗口”。

  专栏4 市区职教共同体建设行动

  加强市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大力推进市区职业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专业建设共同体”“教师发展共同体”“学生发展共同体”“校企合作共同体”“科技研发共同体”等“六大共同体”建设,提高市区职业教育首位度。

  (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4.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力资源开发全过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产教融合与产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等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相适应,与职业院校建设布局相衔接。探索建立企业、行业、产业、专业、就业、职业“六业”联动新机制,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和重点项目建设。

  5.激发民企参与办学动能。进一步落实民办与公办职业院校的同等法律地位,推进公、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同批次招生。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负面清单”,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举办中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企业利润替代补偿机制,落实政策性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减免教育附加费等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举办职业院校,鼓励特色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与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的产业学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产学研协同创新公司。

  专栏5 多元办学支持行动

  落实“金融 财政 土地 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鼓励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重点支持1-2所条件好、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职业院校,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示范性民办院校。到2025年,依托大型民企建立3个以上国家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培育1-2所省级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规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达到70%以上。

  6.共建共享产教融合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开放共享、产学研一体的智慧型公共实习实训平台、学校实习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共建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1-2个产业学院。对考核认定的实训基地,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在台州湾新区、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等建设实体化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实体化运作。建设若干个“高校 中职 企业 研究院”新型综合体,培育一批规范化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积极推进省市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支持县(市、区)、职业院校、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试点。

  专栏6 产教融合“五个一批” 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支持职业院校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对承担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在产教融合项目、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开展校企合作示范院校评选。到2025年,培育10个有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建成12个高水平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或高水平公共实训基地(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培育10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30个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0个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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