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造绿色缙云,营造宜居品质环境

  21、统筹推进城乡人文整体格局保护与塑造

  保护城市、城镇、乡村的自然山水格局,将缙云独特的山水脉络、生态风貌、人文景观和谐相融,把完善城市功能与优化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建设具有缙云的新时代山水公园城市。充分考虑自然禀赋、山水格局、产业特色和地域文化,注重沿江、临溪等水乡特色和低山、丘陵、谷地等山地风貌的保护,注重城市色彩、外观形态、格局风貌和人文环境的相互协调,提高蓝绿空间比例,构建更绿、更美、更开放、更协调的城乡精美空间。规划期末,城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2.5%,城市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2、深入推进优质公园建设

  强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抓手作用,突出“新发展理念下的公园城市”目标建设。努力打造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建设“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一体的公园体系。落实“公园城市”理念,按照“出门见绿、300—500米见园”的要求,大力建设城市口袋公园,同时开展立体绿化、社区公园、城市慢行、特色植物、临时绿化、桥下空间等类型的城市景观微改造计划。实施“花开缙云—街头绿地”改造工程,通过实施入城口、主次干道行道树、绿化节点等提升改造,促使园林绿地层次更丰富、颜色更艳丽,利用零碎地块,拓展绿地空间,提升城市品质,丰富居民生活内涵,实现“微改造,大提升”。规划期末,完成名山湖公园、紫薇山公园、滨江公园等公园的提升改造与建设。

  23、完善缙云特色的绿道系统建设

  全面提升绿道网建设和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依托瓯江绿道建设主轴线,串联风景名胜、特色村落、特色民俗、历史文化,融合彰显缙云地方特色文化,精心构思绿道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做好沿线建筑物的设计再利用,完善与绿道相配套的驿站等功能设施,建设“省级绿道—区域级绿道—县域绿道干线—县域绿道支线”四级绿道体系。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标识系统缙云标准、电子标识设备系统、缙云特色“缙云仙都文化主题标识”标识系统,着力打造丽水大花园绿道精品。高标准打造仙都——东方——壶镇绿道、新城——老城——东渡绿道、东渡大桥至兰口大桥绿道、新建——新碧绿道、县城——舒洪风景道、苍岭、普通岭古道修复等项目,让绿道进一步互通互连,实现全县域绿道、风景道联网,精品化打造自行车骑行、自驾游等线路,合理布局绿道驿站。

  24、打造缙云特色的“新时代丽水山居图县域样板区”

  加强对缙云历史文化的研究,加强文物古迹保护以及乡土建筑、名人故居、古村古巷等保护活化利用,挖掘瓯江山水诗路沿线文化资源,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城乡风貌体检评估,结合实际对缙云城乡风貌的整体格局、廊道界面、建筑控制、色彩规划、风貌管控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化落实,打造浙南地区城景相融的山水人文城市,提升城市风貌展现“浙里安居”气质,打造“新时代丽水山居图县域样板区”。县域风貌整治提升聚焦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串珠成链,建设“缙云印记”的文化地标,科学保护“山城共融”的空间格局和城市风貌。整治提升方案可以结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开展编制,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体系。

  25、加强城市空间艺术塑造

  建立健全城市设计体系,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全过程,突出自然人文特色,精心建设高铁新城、改造老城、好溪两岸以及轨道站点、缙云门户、风景名胜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打造城市新名片;打造在省内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空间、风貌街区和地标建筑。加强城市空间艺术塑造,强化建筑设计管理,打造高品质建筑。提升县城雕塑、标识标牌、“街道家具”的内涵与美感,建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精美城市小品和雕塑。塑造优美的建筑形态、城市风貌、天际轮廓线,打造“新时代丽水山居图城市样板区”。

  (五)实施有机更新,推动城乡功能提升

  26、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更新。着力解决历史文化保护不够、历史建筑风貌保护不够、区域交通拥堵、公共服务设施老旧、人居功能配套不足等问题。注重改善人居环境,坚持高标准引领,注重细节,用“绣花功夫”和“工匠精神”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微更新。有机整合“边角地”、“插花地”、“拆违腾空地”;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强老旧建筑综合改造,顺应城市肌理,坚持“全面保护、应保尽保”的原则,顺应原有风貌,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恢复原貌”的方法,适当注入现代元素,留住缙云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把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项目,由点成线、连线成片,形成“城、河、山、塔、寺、民居”融为一体的城市文化景观。实现城市功能更健全、人民生活更美好、社会发展更和谐、历史脉络更明晰,文化积淀更深厚,把老城区打造成为全国古县城建筑年轮活态化演进的典范、全国老城区全域综合整治改造提升的典范、浙江原生态市井生活体验地、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示范区。深入谋划老城有机更新的项目包和建设时序。按照“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政府主导后各方参建”的原则,谋划确定老城有机更新的项目建设时序,为下一步项目实施提供建设蓝图。

  专栏5 老城区有机更新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魅力之城”,打造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把实施老城区有机更新作为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魅力之城”的重要内容,把老城区打造成全国古县城建筑年轮活态化演进的典范、全国老城区全域综合改造提升的典范、浙江原生态市井生活体验地、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示范区。

  二、基本定位

  完善设施,增强城市功能;增强配套,提升发展温度;彰显风貌,呈现年轮印记;活态利用,还原市井味道;全面复兴,展现老城魅力。

  三、工作安排

  缙云县老城区有机更新工作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批有序推进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建设期限为2020年至2025年,主要安排如下:

  一期工程计划实施范围:实施老电影院、老人民医院改造工程,推进溪滨南路、溪滨北路地下管网布局、路面拓宽及沿溪房屋立面改造等工程,启动剧院路改造、南塘路西延伸段改造等老城区交通路网改造工程,选取相对迫切、条件成熟的区块作为老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试点,按照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率先实施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改造提升,积极摸索老旧小区改造方式和项目推进模式,同步推进老城有机更新规划设计优化,为下一步在更大范围实施老城有机更新项目夯实基础。(计划实施时间: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

  二期工程计划实施范围:全面梳理老城区地下管网工程,分布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推进部分管线入地、部分管线序化;进一步扩大改造提升范围,推进老缙云中学、寺后路、胜利街、复兴街道路改造及沿街商铺立面改造美化,修缮城隍庙等一批文化节点。推进慢行骨架建设,内部慢行系统基本实现贯通。持续推进老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试点建设,实施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业态升级培育,进一步恢复老城最核心区块的市井繁华景象,基本形成与仙都景区相互配套的老城景区格局。(计划实施时间: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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