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南城县统计局

  南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县常住人口[3]总数为286260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623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9976人,减少6.5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92574户,集体户1340户,家庭户人口为276770人,集体户人口为94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2人减少0.7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6653人,占总人口的51.23%;女性人口为139607人,占总人口的48.7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11。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3617人,占总人口的22.22%;15-59岁人口为173220人,占总人口的60.51%;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423人,占总人口的17.2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947人,占总人口的12.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05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806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54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743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221人上升为735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84人上升为980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022人上升为3617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867 人减少为36590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64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9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71人,文盲率[5]由3.38%下降为2.79%。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9326人,占总人口的62.6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6934人,占总人口的37.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8081人,乡村人口减少6805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9.7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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