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渭县自然资源局、通渭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定政发〔2017〕129号)要求,通渭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4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通渭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23.7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0135.18公顷(240.20万亩)。其中水浇地963.51公顷,占0.60%;旱地159171.67公顷,占99.40%。主要分布在马营镇、榜罗镇、平襄镇、什川镇、常家河镇等。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66.76公顷(3.70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5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154.35公顷(10.73万亩),占4.4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3081.48公顷(109.62万亩),占45.6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1787.03公顷(107.68万亩),占44.8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645.56公顷(8.47万亩),占3.52%。

  (二)种植园用地1892.06公顷(2.84万亩)。其中,果园1888.46公顷(2.83万亩),占99.81%;其他园地3.60公顷(0.005万亩),占0.19%。主要分布在新景乡、鸡川镇、陇川镇、常家河镇等。

  (三)林地35918.38公顷(53.8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293.07公顷(19.94万亩),占37.01%;灌木林地1751.72公顷(2.63万亩),占4.88%;其他林地20873.59公顷(31.31亩),占58.11%。主要分布在马营镇、平襄镇、华家岭镇、北城铺镇等。

  (四)草地42445.03公顷(63.6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93.30公顷(0.14万亩),占0.22%;人工牧草地1461.68公顷(2.19万亩),占3.44%;其他草地40890.05公顷(61.34万亩),占96.34%。主要分布在马营镇、榜罗镇、常家河镇、什川镇、平襄镇。

  (五)湿地961.11公顷(1.4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通渭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陇川镇、碧玉镇、寺子川乡、平襄镇等。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433.22公顷(26.1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638.23公顷(0.96万亩),占3.66%;村庄用地16440.77公顷(24.66万亩),占94.31%;采矿用地279.98公顷(0.42万亩),占1.6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4.24公顷(0.11万亩),占0.42%。主要分布在平襄镇、榜罗镇、马营镇、常家河镇等。

  (七)交通运输用地5911.12公顷(8.8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60.31公顷(0.09万亩),占1.02%;公路用地814.62公顷(1.22万亩),占13.78%;农村道路5036.19公顷(7.55万亩),占85.20%。主要分布在马营镇、平襄镇、榜罗镇等。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22.61公顷(1.3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83.71公顷(1.03万亩),占74.10%;水库水面55.81公顷(0.08万亩),占6.05%;坑塘水面56.51公顷(0.08万亩),占6.13%;沟渠24.03公顷(0.04万亩),占2.60%;水工建筑用地102.55公顷(0.15万亩),占11.12%。主要分布在马营镇、平襄镇、义岗川镇、第三铺乡等。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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