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碧水保卫战成效持续显现。“十三五”期间,郎溪县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先后出台《郎溪县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郎溪县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郎溪县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郎溪县2020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关于印发郎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郎溪县建立“河长制 检察官”、“民间河湖长”、“河湖警长”工作机制,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推进,岸线划定和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加快创建,创成省级森林村庄4个,人工造林4129亩。加强水源地保护措施,增加生态涵养林种植面积,制定并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至2020年底,7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和开发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即将建成。开展新老郎川河、南漪湖流域综合整治,推进南漪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至2020年底,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和南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县域地表水断面指标全部达标。

  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进展。“十三五”期间,郎溪县通过加大环保投入,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郎溪县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先后出台《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细则》、《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18号)、《郎溪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等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秸秆禁烧有效方式,完成上百家“散乱污”企业整治,积极开展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改造等工作。2020年,郎溪县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8.6%、17.3%,优良天数比例增长17.5%,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郎溪县对照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要求,于2019年7月初正式启动郎溪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现已完成全县54家企业的调查工作。根据《宣城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宣环固〔2019〕62号)要求,郎溪县印发了《郎溪县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郎土领办〔2019〕9号),全面排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更新涉镉污染源排查清单、整治清单。郎溪县推出《郎溪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工业固废进行排查整治,使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理率稳定在100%,至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8.45%。2020年,县域内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县域内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全县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县委领导、县人大和政协督导、县政府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完善生态文明考核、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动态更新完善“一单两库”和监管事项清单。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信息月报送和通报机制,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改革,县乡村三级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健全环境信用体系,规范环评机构管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宣教活动,向市局、县政府等上报环保信息百余篇,开展“六五环境日”、“三大一强”专项攻坚宣传活动,围绕“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主题开展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日”、“低碳骑行”、“环保小卫士废纸收集”、“中高考噪音监测”等环保公益宣传系列活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阵地平台,加强网站法规政策专栏的规范化建设,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企业发放《环境违法案件案例集》。郎溪县定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全县人民关注生态、追求生态、保护生态的氛围日益浓烈。

  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全县环境监察、监测、宣传、信息、应急等环保能力得到加强。梨园口水站现已完成该项目拟选址意见及用地预审初审意见;郎溪县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统一招标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县级环境空气微型监测站(静湖公园、县政府大楼)于2019年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10月底建设调试完成,目前已正常运行。全县形成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主要包括: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1个、市控以上环境空气评价点位1个、降水监测点位1个、降尘点位1个、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32个、功能区噪声点位4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0个。郎溪县每月通过政府网站和生态环境分局网站及时公布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对于行政处罚的环保案件及时公开。12369环保投诉热线全天候开通,做到专人值班、详细登记、程序办理、及时回复。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采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对全县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检查,通过增加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夜查的监察频次,对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全过程管理,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50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万无一失。积极开展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以及联网工作,目前已安装20家。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今年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0余份,对涉及的违法企业做出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等决定,联合其他部门对部分企业实施断电措施。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2起,罚款400.8万元。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起。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家。相关处罚、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情况已向社会公开。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总体上看,“十三五”期间郎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由于环保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郎溪县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还不可能完全消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较大

  减排压力越来越大。宣城市发布的郎溪县“十三五”减排计划中估算郎溪县“十三五”末,重点工程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83吨,化学需氧量减排量为436吨,氨氮减排量为80吨。“十三五”期间,完成减排任务。目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二氧化碳减排提上日程,“十四五”期间需继续奋斗,继续努力,紧抓污染物减排、环境治理、源头控制,追求绿色发展。“十四五”期间,需要在原有排放量基础上进一步减排,可继续发掘的减排项目已为数不多,减排空间越来越小,削减任务非常严峻。同时,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效益下滑使得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难度加大,企业治污减排的资金投入压力增大。

  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十三五”以来,全县地表水环境总体好转,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是局部问题仍然严峻。梅溧河、南漪湖等河湖水质不稳,2016年,全县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为89.5%,2017年为80%,2018年为90.9%,2019年为85.7%,2020年为100%,水环境质量波动较大。部分乡村水系连通不足,水体微生物增多,水质富营养化。2016年,全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7.7%,2017年为70.7%,2018年为68.4%,2019年为70.2%,2020年为87.5%,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虽有好转,但纵观“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并不稳定,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年平均浓度均出现超标现象。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建设用地主要是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工业集中区及周边等部分区域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农田土壤环境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但总体处于可控范围内。目前,土壤环境质量底数调查及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十四五”期间,郎溪县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仍很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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