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坚持继承发扬、求实创新、落地可行,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实现,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景象。

  2.1.2 基本原则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按照流域控制单元识别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环境风险问题,根据问题系统推进全区各流域城镇生活、工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对重要河湖进行生态流量保障、生态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

  突出重点,有限目标。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黑臭水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域匮乏等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科学确定有限目标,确保目标可达、措施可行。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握生态建设的规律,立足瓯江流域区位特点和不同类型水生态系统建设的实际,科学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守水生态保护红线,筑牢水环境质量底线,把住水资源利用上线,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经济生态相协调、大力转方式,强力推进绿色发展、高效生产、循环利用。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坚持分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好重大工程建设,控制点源、面源污染;县级抓好源头、面源、河道治理;乡镇(街道)管控源头和面源污染。

  2.2 水生态环境保护思路

  结合缙云县“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缙云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步确定了“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一是明确了治理范围。具体是瓯江水系好溪、盘溪等主要河流水库及永安溪流域、钱塘江流域河流水库。二是明确了治理目标。“十四五”期间,以“保持水环境质量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水质,生态流量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开展水生态修复试点”总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部断面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生态流量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开展水生态修复工作,瓯江流域试点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及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争取实现“人水和谐”。

  2.3 规划目标

  通过“治(水环境整治)、修(水生态修复)、保(饮用水保障、生态流量保障)、防(安全风险防范)、建(水文化建设)”五大行动,以“污水零直排区”、“美丽河湖”、“全域水生态修复示范县”等工程为抓手,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钟灵毓秀,人水和谐”的现代化美丽宜居新城镇。

  初步提出以下目标:力争“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方面,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及水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及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出境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水质,“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水资源方面,缙云县域内各县级及以上河道均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生态流量监控率达100%;水生态方面,修复受损河湖生态缓冲带,湿地面积不减少。

  2.3.1 常规指标

  根据近几年缙云县水资源公报及其他相关水质监测数据显示,目前,缙云县总体水环境质量与水生态状况良好,水资源量较为充沛。水环境方面,各县控以上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均保持或优于ⅲ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为ⅱ类水质,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且地表水无劣ⅴ类水体;水资源方面,缙云县水资源总量呈波动态势,与降水量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均高于浙江省平均值,各县级及以上河道生态流量均达到相应底线要求;水生态方面,缙云县现共有湿地面积1797.74公顷,主要为河流湿地和库塘湿地。

  缙云县水环境、水生态各相关常规指标“十四五”规划目标值如下表。

  常规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值 备注

  水环境 1 地表水水质优良(县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县控及以上断面ⅴ类水比例(%) 0 约束性

  3 水功能区达标率(%) 100 约束性

  4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约束性

  5 出境交接断面水质达到ii类及以上比例(%) 100 预期性

  6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99 预期性

  水生态 7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千米)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8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平方公里)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水资源 9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 95以上 预期性

  10 生态流量监控率(%) 100 预期性

  2.3.2 亲民指标

  根据近几年缙云县水资源公报及其他相关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县域城市建成区内已无黑臭水体,下一步主要工作将集中于防止黑臭水体反弹。

  缙云县水环境相关亲民指标“十四五”规划目标值如下表。

  亲民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值 备注

  水环境

  水资源 1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0 约束性

  2 全域“美丽河湖”建设 初步实现 预期性

  3 恢复“有水”的河湖库塘数量(个) 7 预期性

  2.4 编制依据

  1、《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参考手册》;

  2、《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3、《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展望》;

  4、《缙云县“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5、《缙云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6、《缙云县水资源综合规划》;

  7、《缙云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8、《缙云县水利事业发展与重大项目布局研究(2020-2035年)》;

  9、《缙云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三章 规划任务

  3.1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根据近几年缙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数据显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已达到目标ii类水质要求,下一步须重点加强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预警监测及违规项目排查,加强水土保持与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同时稳步推进农饮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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