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林口县人民政府

  二○二三年二月

  总 则

  为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牡丹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林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黑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指导意见》(黑自然资发〔2020〕153号)等要求,编制《林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林口县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我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林口县域范围内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适用于林口县所辖11镇:林口镇、古城镇、刁翎镇、朱家镇、柳树镇、三道通镇、龙爪镇、莲花镇、青山镇、奎山镇、建堂镇。

  一、现状与形势

  (一)自然地理概况

  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市北部,因地处张广才岭、老爷岭森林峡口处而得名。东毗鸡西市、鸡东县,西连方正县、海林市,南交牡丹江市区、穆棱市,北接依兰县、勃利县,地域面积663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4万人。地势四周高,中间低,西部山势险峻,东部逐渐平缓,大部分属山区,境内山多林密,江河纵横。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境内牡佳、牡鸡两条铁路与鹤大、方虎两条公路线纵横交错,是连结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三个中心城市的交通枢纽,同时也是绥芬河市、东宁市、密山市、虎林市等对俄贸易口岸的前沿腹地。

  (二)矿产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我县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分布广,截至2020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32种(含亚矿种、下同),其中查明资源量矿产13种,已经开发利用矿产17种。发现小型以上矿产地37处,矿点、矿化点28处。列入《截至二○二○年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矿区37处。按规模分大型9处、中型3处、小型25处。勘查程度达到勘探7处、详查11处、普查19处。大中型矿区主要矿种煤炭、石墨、水泥用大理岩、矽线石、饰面用花岗岩、火山灰。

  石墨、煤炭、水泥用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资源储量丰富、品质优良,在牡丹江市名列前茅。铁矿资源储量丰富,品位高。石墨资源潜力大,前景广阔。重要矿产分布相对集中。煤炭主要分布于青山、七星屯一带;铁矿主要分布在红石、大盘道一带;石墨主要分布在碾子沟、西北楞一带;水泥用大理岩主要分布在大盘道、大云山,饰面用花岗岩主要分布在张家沟和楚山。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我县系统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截至2020年底,完成了全区1:100万灾害遥感地质调查和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域内山区半山区已完成1:25、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1:20万水文地质调查,1:5万航磁和航放测量全覆盖。1:5万区域地质调查1409平方千米,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1767平方千米。重点矿产如煤炭和石墨等重要非金属矿产勘查程度较高,但金属矿产地质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精度不高,矿产储量增长滞缓。

  截至2020年底,我县域内探矿权35个。其中煤炭探矿权2个,金属探矿权21个,石墨探矿权8个,其他非金属4个。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截至2020年底,已开发利用煤炭、铁、石墨、矽线石、水泥用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等17种。正在开发利用水泥用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共5种。全县各类矿山共70家,其中大中型矿山3家,小型矿山67家,生产的矿山18家。大中型矿山占比为4.3%;矿山从业人数861人,采矿业产值0.6亿元。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我县历史遗留矿山75个,面积1.1平方千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于点多面广,历史欠账多,地方财力有限,治理恢复任务十分艰巨。

  5、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完成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规划目标与任务。

  找矿取得显著成果,储量表内新增矿产地三处:黑龙江省林口县西北楞石墨矿,新增晶质石墨资源储量2385.4万吨;林口县奎山乡石墨矿普查,新增晶质石墨资源量329.1万吨;黑龙江省林口县五义屯石墨矿勘探,新增晶质石墨资源量728.3万吨。探矿权数量增加到35个。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机制逐步建立,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不断加强,地质找矿有所突破,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日趋合理,通过矿山资源整合和“关小,改中,建大”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准入条件,培育优质矿山,矿山总数从2015年的79个减少到2020年的70个。大中型矿山占比由2.50%提高到4.3%。受矿业经济和疫情等因素影响,49家矿山处于停产状态,3家矿山处于在建状态,矿山年产矿石量由80.17万吨下降到33.3万吨。产值由2.3亿元下降到0.6亿元。开采目标和经济目标未能全部完成。通过结构优化,一些重大矿业纠纷得到协商解决,集约开发、节约利用、安全生产、秩序良好的资源开发新局面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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