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安排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4816 万元,比上年减少1220 万元,其中安排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609 万元 , 比上 年减少 398 万元;安排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3206 万元,比 上年减少 822 万元。救助低保户 26207 户,比上年增加 3125 户; 救助人数 45082 人,比上年增加 1920 人。全年发放救灾物资238万元, 比上年减少 237 万元,救济 2849 户,比上年减少 5832 户, 救济人数 12239 人 , 比上年减少 13892 人 。全县有农村敬老院15所,拥有床位数578 张,敬老院覆盖 13个乡镇,覆盖率达 100%。
十、能源、环境和气象
全年全社会累计用电 111.44 亿千瓦时 , 比上年增长 26.2%。 其中: 第一产业用电 0.05 亿千瓦时 , 下降 8.5%; 第二产业用电 108.08 亿千瓦时,增长 26.8%;第三产业用电 1.16 亿千瓦时,增长 20. 1%; 城乡居民用电 2.15 亿千瓦时 , 增长 6.7%。
富宁县城区面积 11.21 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 0.07 平方公里, 县城区人口 8. 12 万人 , 比上年增加 0. 15 万人 ,城区公共绿化面 积 410.53 公顷,比上年增加 29.75 公顷,县城绿化覆盖率 39.91%,比上年提高了 2.55 个百分点。
“林长制 ”“河(湖)长制 ”全面落实,人工造林 4.2 万亩、 封山育林 2.2 万亩 ;完成力们河污水直排整治 ,沿河雨污收集应 纳尽纳 ;剥隘库区拆除渔业养殖网箱 644 亩,5 个国控监测断面 水质均达国家ⅱ类标准。垃圾、秸秆禁烧和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不断强化 , 空气质量优良率达 99.4%。
全年降水量 1240.3mm , 比上年偏多 222.8mm 。年平均气温 20.5℃ , 比上年下降 0.7℃ 。年日照时数 1558.8 小时 , 比上年减少 117.4 小时。
注释:
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 gdp、农林牧渔业总产
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 ,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中进出口贸易、水利、劳动就业、邮电通信、文化、广播电视、 教育科技、卫生、住建、环保、民政、安全生产、气象等数据均来源于各
相关部门。
3.公报中部分数据属于快报数,正式数据以《2023 年富宁县领导干部 手册》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本公报部分内容及数据来源于《2023 年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