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事业继续增强。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739.29亿元,比年初增加40.88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443.06亿元,比年初增加69.93亿元,同比增长18.7%。年末各项贷款余额608.83亿元,比年初增加60.63亿元,同比增长11.1%。
八、科技、教育和卫生
科技创新卓有成效。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数量居全市第一;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2.5%。全区在全省县级科技创新排名第8位,荣获全省科技创新优秀单位;香城文创空间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创空间,实现国家级双创平台“零的突破”;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了我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零的突破”;29家企业获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获批数全市第一。2022年已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155家;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10.32亿元,居全市前列。
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稳健。2022年全区学校总数达91所,其中普通中学36所,小学54个,特殊学校1个。在校学生总数达107158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46560人,小学在校学生60438人,特殊学校在校学生16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98.4%。
卫生医疗保健事业持续发展。2022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282家(含市直、民营),卫生机构床位数6111张;卫生工作人员7743人,卫生技术人员640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221人,注册护士3125人,卫生防疫人员188人。卫生乡镇创建率不断提高。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4个,创建率达到38.49%,高于省定标准15%;近三年被省级命名的卫生村有65个,省级卫生村创建率达到52%,高于省定标准30%。
九、文化、体育和旅游
文旅事业稳步推进。2022年全区旅游人数达908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42.3亿元。谋划建设12个文化旅游项目,一批景区景点已建成或已开园。新建文化馆和图书馆“两馆”已正式投入使用。全年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卡1350张,接待各类读者约13.4万人次,图书外借12.1万册次,开展图书阅读活动10场次,订阅报纸期刊138种。申报文物项目6个,申报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排打造的桂月题材舞蹈《桂·月之灵》参加咸宁市第十届“香城大舞台”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荣获第一名。文化志愿者“桂香艺术团”注册“湖北省文化志愿者网络服务平台”人员148名,志愿服务时长6708小时,全省排名第一名。
全民健身运动稳步兴起。全区举办“守护淦河,为爱前行”健康徒步行、“电信杯”象棋比赛、气排球暨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咸宁队选拔赛、全民健身日健身赶集会等一系列全民健身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咸安区第二届社区运动会,开展气排球、乒乓球、健身长跑、太极拳等各类比赛活动,参与人数达2千人,进一步诠释了“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的主题,焕发出咸安区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活动的巨大热情。
十、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持续增色。全区投入资金1.58亿元,建设水生态修复项目6个;推进咸安区淦河343个排口、西凉湖入湖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完成了高铺村渠首河黑臭水体和官埠桥镇湖场村4组塘及老宝塔河入淦河口3200平方米黑臭水塘治理;对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3个建设用地地块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全年累计接收群众环境信访件673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5.5%,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指数0.7,森林覆盖率41.5%。
十一、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全区城镇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累计参保170606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1223人、工伤保险参保30372人、生育保险参保31768人、失业保险参保27243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193571人,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519876人,电子社保卡累计领用210809人。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467505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6440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6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15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25人,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327人。全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20060人,培训脱贫劳动力140人,人社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170人。参加职业培训3853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381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292人次、484.18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82人次、3.21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19人次、42.15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区各类社会福利院14所,床位2129张。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7476户、13129人,其中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935户、2944人;特困供养对象1390人(集中供养288人、分散供养1102人),发放特困供养金 1996.69万元;高龄补贴对象10108人,发放补贴651.95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65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76.14万元;困难残疾人3986人,发放生活补贴301.69 万元;重度残疾人6248人,发放护理补贴664.24万元;孤儿59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26.41万元,发放助学金2.7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0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89.29万元。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
年末全区总人口632170人,比年初增加1102人。全年出生人口4577人,出生率为7.25‰;死亡人口1892人,死亡率为3.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2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9(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居民生活持续改善。2022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71元,比上年增加3016元,增长7.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98元,比上年增加1641元,增长8.1%。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