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1899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170.84万元,累计收支结余23406.14万元;职业年金收入16785.60万元,职业年金支出(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16789.77万元,累计收支结余715.3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580.3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70.91万元,累计收支结余27339.12万元。各项待遇实行100%社会化发放。

  社会救助工作方面。2022年新增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对象128户311人,退出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共123户268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837元/人月和795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340元/人月和1272元/人月,累计发放低保金2447.9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71.6565万元;政府救助保险累计赔付55.5万元;为30户(67人)无劳动力单亲困难母亲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1.63万元;为16户(41人)登记失业低保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7.2万元;为困难对象19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33.44万元;继续发挥“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作用,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合同期内共赔付4起,涉及12户共8.8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88元/人·月、252元/人·月,全年对66266人次残疾人发放“二项补贴”1548.59万元;开展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治救助行动15次,协调相关街道接收并安置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3人。

  婚姻登记服务方面。2022年共登记结婚2900对、离婚573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书122宗;做好离婚登记“冷静期”各环节工作,在冷静期撤回121对;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为75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劝回离婚当事人40对;率先在全市全面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上传率100%,为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受到市局通报表扬;协助卫健局做好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宣传工作。

  养老服务方面。建好“公益志愿”没有围墙养老院,将低保、特困老年人服务对象范围从70周岁以上降至60周岁以上,提供24小时8大类“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优“1 n”模式家门口养老院和“医养结合”“社区融合”式机构养老院,持续加强龙湖区福利院(粤康颐养中心、粤康颐养医院)运营管理;组织实施区福利院扩建项目。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方面。2022年,孤儿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313元/人·月、1949元/人·月,共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1307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累计145.44万元;全区在各街道设立未成年保护站,共配备街道督导员10人,村(居)儿童主任124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率达100%。

  殡葬改革工作方面。深入推进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2022年获评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力争实现连续25年先进目标。全年累计免除2654名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275.63万元。

  推进双拥工作方面。2022年累计发放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约11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约2977万元、驻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约300万元、义务兵家庭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约650万元;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4人,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约631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约442万元;开展驻区军警部队节日慰问活动赠品折计41.5万元;开展立功受奖送喜报活动,为16名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并赠送慰问金共1.6万元。

  社会组织工作方面。2022年,全区登记社会组织达367个,其中:社会团体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1个;依法对我区23家社会组织启动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方面。2022年新设置9个社工服务点,全区共有街道社工服务站10个,村(居)社工服务点33个,实现了社工服务站(点)全覆盖。新招录社工78名,现有在职“双百工程”社工共136名,确保社会工作“零距离”服务。2022年全区社工站累计走访2631人次,链接社会慈善资源53.4192万元;全面核查修改上报1524条地名,绘制《龙湖区标准地名卫星图》,采集7218条道路(街巷)信息,做好龙华、新海、龙腾3个街道办驻地迁移的工作部署。

  注:

  1.公报中2022年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往年数据为年报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均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从2020年起,全区经济指标数据(除财政外)包含高新区东片区。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包括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包括企业和个体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增速为可比口径。

  资料来源: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等数据来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水产品产量数据来自区农业农村局;对外经济贸易数据来自区商务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参保人数由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数据来自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户籍数据来自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医疗卫生、出生人口、出生率及自然增长率数据来自区卫生健康局;基本民生保障情况来自区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区工信局;专利数据来自区市场监管局;优抚安置和双拥数据来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数据来自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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