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22年全县pm10浓度均值7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pm2.5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4%;综合指数4.74,同比改善1.2%。2022年共启动4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2022年,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3条重点河流断面21项水质指标浓度均值均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cod浓度均值22.02mg/l,同比改善13.6%,氨氮浓度均值0.276mg/l,同比改善41.8%;总磷浓度均值0.094mg/l、氟化物浓度均值0.753mg/l。2022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1个;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3件。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全年人口出生率6.53‰,人口死亡率6.22‰,人口自然增长率0.31‰。年末总人口446141人。(计生数据)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87元,同比增长4.9%。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1731元、20083元,增速分别增长4.4%和6.1%。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550元,同比下降1.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634元,同比下降3.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7元,同比增长2.4%。

  就业形势稳中有进。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38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2%,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6.3%。拨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49余万元。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224余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79.05万元。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6万人(含离退休人员1.6万人),比去年净增0.37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1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2亿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总额1625.19万元,共为91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39.84万元。年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8.3万人。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最低标准分别由580元、320元提高至610元、350元。

  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自2022年1月1日起,各类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0%及以上,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53元和745元,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72元和447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979元/月、732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1035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797.52万元;城乡特困资金2367.86万元;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665.54万元。为应对物价上涨和新冠疫情影响,6-9月连续4个月启动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发放64943人次,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45.36万元;为16673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20.7万元。开展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65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7.91 万元。

  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稳步推进。自2022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三、四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14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167元,二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146元。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36.4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07.12万元。自2022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15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52元,重点困境儿童同时享受低保的,在低保补差后,计算需补发的儿童基本生活费。截止2022年年底累计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资金324.67万元。2022年为9名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8.75万元;为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2021年秋季“温情慈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助学金2.3万元。2022年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共募集善款721.95万元,善物折价332.88万元。组织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共计70万元。

  优抚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度共发放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共计3275.7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救助819人次,发放医疗补助金与门诊费121.38万元;缴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50.95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12.87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优待金129.33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0.76万元。累计发放优抚资金共计4240.95万元,各项优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政策严格落实到位。

  退役军人妥善安置。成功安置1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9人,其他全部安置到中央企业、县属国有企业,无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接收2022年度9月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90人,及时开展返乡欢迎仪式和适应性培训;对2021年度退出现役的8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76.2万元;协调金融机构,累计为退役军人发放创业扶持贷款1068万元,贴息19万元,切实将党和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关怀政策落到实处。

  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整后脱贫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帮扶户4243户8085人,其中新增监测帮扶对象56户105人。投入衔接资金5200万元,建设项目33个。累计资助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帮扶学生2542人次,275万元;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保障范围260人,兜底保障率达到75%;临时救助金额16万元,惠及95人次;实施贫困残疾人办证280人;开展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惠及困难群众160户。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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