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用电量稳步增长。全社会用电量205971万千瓦时,增长10.9%。其中:工业用电量132672万千瓦时,增长14.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335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3.87%。

  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2022年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十五、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49元,增长5.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42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3元,增长6.8%。

  、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参保人数38.6万人。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10222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3%。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6042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9%。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98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9.86%。征缴失业保险费270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81%,征缴工伤保险费130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43%。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860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59%。征缴职业年金1120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36%。全年领取失业金人数902人。

  社会救助能力不断提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3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4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50元。

  公报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薛城统计年鉴 2022》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中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公安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区公安分局,出生、死亡数据、卫生数据来自区卫健局,非公有数据来自区市场监管局,粮食产量、价格、居民收入数据来自枣庄调查队,进出口数据、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区商务局,货物、旅客运输及周转量数据来自区交运局,邮电通信数据来自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电信公司、区邮政管理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税收数据来自区税务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区人行,科技数据来自区科技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和体育局,社会救助数据来自区民政局,社会保险、就业数据来自区人社局,文化数据来自区文广新局,广电数据来自区广播电视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来自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用电量数据来自市、区供电公司,其他数据均来自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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