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县国家一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各1个。县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中外报纸期刊120种,年新增借书卡2645张。接待读者32.6万人次,流动图书28.2万册次。乡村记忆馆70处,文化广场300处、县图书馆文化馆分馆15处。放映公益电影3000场次,送戏下乡271场。现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7处。国家级非遗项目1项,省级非遗项目3项,市级14项,县级102项。无线广播电台1座,广播覆盖率100%,电视转播台1座,电视覆盖率98%。

  全民健身活动扎实推进。全年承办国家、省级赛事活动2次;组织县级赛事活动40项,镇街赛事活动72次,村级赛事活动80次。体育设施建设优化提升。镇街灯光篮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建设完成率达100%,健身器材覆盖率达到95%。竞技体育运动不断突破。刘瑞获全国77公斤级别古典式摔跤银牌、全国锦标赛冠军;王清源获省山地自行车越野赛冠军、临沂市联赛田径团体第三名。

  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着力推进中医药、镇街卫生院改革攻坚突破、医共体建设等工作,整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成功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国家首批“千县工程”综合能力提升医院、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山东省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标准化中医文化宣教基地。省市卫生健康委先后来沭调研中医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共体建设等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法在全省第二届基层卫生健康发展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全县共有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20个,建设三高中心1处、三高基地12家、三高之家281处。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93支,选派57名县直医院业务骨干对口帮扶镇街卫生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科研楼、县精神卫生中心康养楼,完成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任务。临沭县心电中心“临沭样板”赢得全国胸痛联盟的高度评价,并荣获“2022年度智慧胸痛中心建设推动奖”。

  八、科学技术、技术监督、安全生产

  全县全年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奖1项,山东省金桥奖4项。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1家,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1家、临沂技术创新中心1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全县累计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3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9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50家。全县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6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2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2.45%,全社会研究与实验费用8.5亿元,占gdp的3.67%。登记技术合同140项,技术交易成交额首次突破13亿元。

  全县年末拥有山东知名品牌产品4个,山东优质品牌产品6个。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0件。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事故3人。

  九、人口与就业

  全县户籍人口68.0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92万人,农村人口37.14人。常住人口57.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4.42万人,农村人口23.1万人。全年出生4771人,其中二孩1927人,占全县出生人口的40.39%。出生性别比111.6:100。人口出生率8.1‰,死亡率10‰,自然增长率下降1.9‰。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县新增城镇就业6909人。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8240人、其中创业培训832人。

  十、居民生活、社会保障、生态环境

  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57元,同比增长5.6%。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5729元、18315元,同比分别增长4.4%、7.4%。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84元,同比增长0.5%。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为20950元,同比下降1.4%;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为11365元,同比增长4.2%。

  社会保障不断增强。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万人、4.9万人、5.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8万人。2022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7.62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6.6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50.94万人。全县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8575.51万元,支出82269.71万元,累计结余24073.33万元。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全年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4,优良天数288天。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注:①本资料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及其服务业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

  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③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④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在库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⑤本公报全县人口数采用户籍人口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采用县卫健局数据。

  ⑥本公报统计数据采用月报数据,其他数据采用部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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