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财政、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166.86亿元,比上年增长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1亿元,增长2.8%,其中税收收入83.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4%,增长1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48亿元,增长2.4%,其中民生类支出100.90亿元,增长5.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045.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401.20亿元,增长10.7%;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57.81亿元,增长14.8%。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936.31亿元,增长20.6%,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106.56亿元,增长13.5%,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829.71亿元,增长31.6%。

  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1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20家。13家证券公司营业部证券交易额4878.25亿元;3家期货公司营业部期货交易额3149.31亿元。

  26家保险公司支公司保费收入33.12亿元,比上年下降3.0%,赔款给付支出11.05亿元,下降5.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03亿元,下降7.6%,赔款给付支出8.19亿元,增长0.8%;人身保险保费总收入20.09亿元,增长0.2%,赔款给付支出2.86亿元,下降20.8%。

  九、教育和科技

  年末全市共有小学84所,在校生10.99万人,小学入学率100%,小学专任教师6124人;初中52所,在校生4.67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例为98.56%,专任教师3480人;普通高中16所,在校生1.85万人,专任教师1662人;中等职业学校5所,在校生1.21万人,专任教师619人;幼儿园233所,在园幼儿4.56万人,3-5周岁幼儿入园率99.87%。

  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97家,累计775家,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50家、温州市创新型领军(瞪羚)企业2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省企业研究院2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6家。列入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2项、温州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和自创区专项1项。全年专利授权量12543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820件。

  全市拥有注册商标9.2万件,其中,驰名商标1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集体商标5件。

  十、文化、卫生、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文化站25个,文化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各1个。乐清市图书馆总藏量1392.50千册,比上年增加219.36千册。新建22家高品质城市书苑,藏书33万册,新增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约1.1万平方米。全年送戏205场,送书8.6万册,送展览讲座84场;举办阅读推广活动621场,公益讲座118场次,公益大联盟54期,文化走亲5场;培训文艺骨干305人次,新建乡村艺术团23支,累计共建乡村艺术团583支。年末拥有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1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9个,温州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8个,乐清市级非遗项157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人(其中1人去世),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4人,温州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51人(其中5人去世),乐清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3人。全市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25%,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46%。

  全市共有医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2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8家。年末医疗机构床位5377张,其中,医院床位4597张,乡镇卫生院床位780张。卫生技术人员9903人,其中,医生4519人,注册护士3931人。孕产妇0死亡,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6‰和2.91‰。

  全年新建百姓健身房6个、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1个、门球场3块、网球场2块、篮球场12块、羽毛球场7块、足球场3块、登山健身步道10条、健身步道7条、村级全民健身广场1个,更新或新建健身苑健身器材75套。成功举办本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55场,创成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中,乐清市代表队在各县市区中综合成绩排名第二(金牌榜排名第二、奖牌榜排名第二、总分榜排名第二),创历史最好成绩。

  十一、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完成虹桥、大荆等2座污水处理厂的清洁排放提标工程;建设污水管网87.26公里,基本消除城中村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完成全市农村水站的智慧化改造,城乡供水数字化覆盖率达100%,完成12座“美丽水厂”建设和40座水站的膜处理设备提升改造。完成六环路景观绿化、甬台温高速乐清出口、乐清北入城口等景观提升工程,建成区新增绿地15.74公顷,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量36.83万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完成虹桥、大荆等2座污水处理厂的清洁排放提标工程,全市污水处理累计8672.11万吨,cod减排22695.51吨,氨氮减排2961.18吨。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标准的有188天,ⅱ级标准的有176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9.7%;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全市平原河网氨氮、总磷指标比上年分别下降了40.1%和22.4%,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部稳控提升,水质指标均值稳定在ⅳ类水及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单耗0.31吨标准煤/万元。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942元,比上年增长10.0%。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73287元和41991元,增长9.3%和10.3%。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988元,增长16.3%,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49928元和28965元,增长15.5%和16.8%。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0%和35.2%。年末全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17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2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02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56.7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7.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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