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基础设施有待改善

  (1) 物联感知设备不足

  目前,兰溪市部分委办局物联感知设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综合的管理系统,缺乏统一编码和接口规范标准。城市环境、防洪、农业等不同领域的物联感知基础设施分属不同的部门,在规划或实施过程中自成一套、共享性较差;农业农村局存在数据收集困难、质量差的问题,急需部署物联感知设备辅助数据收集工作,提升数据质量。

  (2) 系统承载资源分散

  目前兰溪市已建设的68个自建系统无统一的云或数据中心承载,约46%的系统部署在自有数据中心,约 41%的系统部署在市政务云机房,其余部署在第三方机房上,机房环境差异较大,信息化系统缺乏良好、稳定、高效、安全的运行支撑环境,分散的小机房在稳定性及数据的安全性存在隐患,且运营及维护成本较高。

  (3) 系统迁移上云困难

  未来兰溪市所有的业务系统都将迁入到政务云平台,但推动部分部门业务系统上云困难。一方面部分部门的业务系统涉及到敏感信息不愿迁移,此类部门数据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保密,在系统迁移上云的过程中较为谨慎。另一方面,各部门对系统迁移上云的概念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系统上云即为实现数据共享,因此对系统迁移上云存在不积极、不主动的现象。

  (4)信息安全保障欠缺

  兰溪市现有信息系统在信息安全保障方面还存在欠缺,由于多家部门经过对重量级业务的逐步云化,相应的云下核心业务的数据保护手段已失效,但目前很多系统只部署在云上无异地存储,云上数据配套保护亟需进一步加强,相应应急灾备措施也需逐步完善。

  2. 部门信息壁垒较为严重

  (1) 系统机房等“硬件”建设差异较大

  信息化建设水平差异较大,难以实现数据共享。一是系统和机房过多,相互独立,不同的业务系统相对封闭,物理和逻辑上的联系较少,系统类型复杂,对接不够完善,数据信息难以共享;二是存在设备老化和系统落后现象,难以满足业务处理和数据共享需求,数据传输与储存受到影响。部分机房设备达不到冗余要求,突发事件下会影响业务正常开展。

  (2) 认知差异等“软件”有待提升

  一是政务服务信息的采集、发布、公开和共享制度不健全,各部门只能根据自身方便和自主判断选择性地公开和共享信息,其他部门难以完全获取所需要信息;二是部分人员对数据共享的认知存在偏差,对数据共享存在抵触心理。

  3. 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1) 数据采集缺少统一规范

  兰溪市各个部门的信息采集系统自成体系,采集方式不一,部分部门的数据信息保存在国家部委、省级部门、金华市级部门,兰溪市本地并未留存,造成各类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结构性缺失。主要采用人工录入、系统自采、外部门提供、委托专业公司采集、企业上报等多种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周期较长,不能保证数据的弹性伸缩和时效性;录入格式缺乏统一标准,导致数据结构不一致,部分数据缺少有效信息,无法统一处理。数据汇聚过程需要自动化、统一格式和标准的数据采集路径。

  (2) 缺乏数据处理能力

  在现有条件下,由于从各路径采集的数据信息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和可用性有待提高,需要进行进一步进行数据处理,而目前兰溪市尚未建设数据处理相关系统,缺乏对数据进行标记、分类、清洗、索引、保护、更新的能力,不能将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结构的数据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转换、处理,形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资源集合。

  (3) 缺少分类合理、数据完整的数据库

  目前兰溪市尚未实现数据的统一汇聚、处理、存储,没有实现全市各领域的专业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多个市直部门未在本地保存数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中尚未有数据存储,无法实现与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有效对接,也无法实现市直部门系统间数据共享交换。在基础数据库缺少的情况下,无法形成主题融合数据库衍生数据价值,无法按照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数据分级制度和开放共享制度,无法形成决策支持数据库对城市未来规划提供支持。

  (4) 数据价值尚未被有效挖掘

  兰溪多数部门对原始数据的分析和挖掘能力不足,尚未合理利用已有数据资源实现成熟的跨时间、跨空间的大数据分析、可视化和合理预测。缺少有效的数据挖掘路径对政府和行业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深度开发,以刺激和鼓励政府和社会主体在运营、生产、管理等环节的创新和发展,创造对公众衣食住行及行业需求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孵化大数据增值服务企业。

  4. 治理服务能力亟需提升

  (1) 社会信息感知能力不足

  信息获取和感知能力有所欠缺,监管范围不够全面,信息获取手段不够丰富,仍然存在人工取数的现象,无法及时全面的获取所需信息。信息获取实时性不强,面对突发事件反应速度不足。

  (2) 业务处理智能化水平较弱

  政府整体的智能化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一是业务处理习惯依靠传统纸质办理手段,缺少智能化的业务处理手段。二是部分事项电子材料存在互认问题,线上办理方式未全面认可,业务办理智能化水平较先进城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由于业务系统对接不顺畅、垂管系统与业务实际需求存在差异等导致了部分部门网办率较低,网上办事大厅覆盖的业务类型和数量不足,服务深度和广度存在不足,“一网通办”能力有待加强。

  (3) 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不足

  目前,“浙里办(兰e办)”面向群众粘合度高的服务不多,民众使用率有待提升,线下办理成为优先选择。政府对政务智能化建设宣传不足,民众对智能化管理手段缺乏信任感,认知度和参与度有待改进。

  5. 信息化人才储备薄弱

  经调研发现,兰溪市政府工作部门除大数据发展中心外的34个部门中,仅有10个政府工作部门设有独立的信息化团队,数字化人才主要集中在财政、公安、税务、卫生等几个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部分部门存在管理人员老龄化严重问题(对信息化数字化不了解且接受程度低),新进人才多为文秘或其他非信息化方向人才,信息化人才得不到有效的补充,需要政府协调管理人才体系。部分委办局的项目书包含大量不切实际的幻想、乙方错误引导等等与数字化改革相左的情况,最终影响兰溪数字化改革进程。

  二、 政府数字化改革建设总体思路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整体智治”为核心,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为牵引,立足“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的四大战略目标,按照省“四横四纵”总体框架和金华市“一网九通”顶层设计,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拓展深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打造数字化治理的“兰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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