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智慧医疗
推广世界银行贷款医改项目,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电子病历、心电、影像远程诊断、检验、视频会议等系统,实现县级总院和分院的协同发展升级,打造医疗应急指挥中心和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全力打造医疗系统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规范数据标准,达到等级保护三级水平的医疗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对接精准扶贫信息、民政信息、医保信息等跨部门数据,分别建设以“患者”、“病症”、“医院”为对象的数据库,提高数据中心效用,为未来患者智慧服务、医学大数据挖掘、医院全流程闭环管理等智慧医疗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依托已获得的互联网医院执照许可,重点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整合线上线下医疗资源,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专栏 12创新数字社会应用试点工程
实施智慧党建建设工程。在党员e家平台的基础上,拓展和丰富平台服务能力,整合基层党建信息资源,营造党建-党员数字化生活新环境,打造基层党群建设联动指挥平台,实现党建工作数字化,党建信息可视化,党内决策智慧化,党建服务线上化,党群联系多样化,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党建工作的转型升级。
实施智慧民生福祉工程。1)打造智慧停车与智慧公交项目,实现公共交通线路自适应优化和班次智能调度,打造智慧交通灯,切实提高民众出行便利程度;2)全面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广建设“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积极打造县级教育管理一体化平台,主动对接师生信息化技术培训事项;3)打造智慧养老社区,提高智慧养老软硬件水平,发展康养旅游业;4)持续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助推医改项目,实现总院和分院协同发展,打造医疗系统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助力建设互联网医院,大力引进专业型信息化人才,确保智慧医疗建设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
强化数字闽清统筹建设机制。建立县级统筹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和工作会商机制,优化调整形成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城乡治理体系,建立数字闽清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用足“促进闽清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办公室”合作机制,将数字闽清建设发展工作纳入闽清县委县政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未来五年工作的发力点之一,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理顺运行机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任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充实大数据管理科人员,负责对接市大数据委行使行政职能;大数据中心对接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任务,负责电子政务工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视频会议支持、机房管理等)。
强化监督考核管理。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绩效考核,将“数字闽清”建设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以应用效果和人民满意程度为评价主线,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对“数字闽清”建设、应用、运维、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考察与评价,前置重点项目运营条件环境建设。把绩效考核作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重要途径和抓手。
加强宣推保障。通过传统媒介、新媒体平台组成新媒体矩阵,强化数字理念、平台、应用、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制度和代表性成果的推广机制。
二、资金保障
统筹财政资金。按照基础优先、服务民生、应用引领、资源共享、讲求效益、鼓励创新的原则,确保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共性基础项目的建设、宣传推广、日常运行维护和知识产权创新。加大对数字经济薄弱环节的投入,突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推动县域数字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吸引社会资本。创新数字闽清建设与运营的商业模式,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企业自主经营等投融资模式,不断拓宽数字闽清项目融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重要渠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营造多方共赢的生态模式。优选建筑工业化与智慧建造、应急管理与智能设备、乡村文旅与信息服务等领域,以全国资背景的闽清县数字技术产业发展公司为聚合内核,吸纳、引导高科技企业和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深度参与数字闽清建设和运营,营造政企合作、开放共进、多方共赢的数字闽清建设发展新生态,培育壮大闽清县数字产业。鼓励产业上下游整合资源、深度合作,为应用开发者提供开放、友好的应用孵化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带头作用,通过“应用孵化 商业合作”创新推动产业发展。
三、安全保障
加大力度落实信创政策,采用自主可控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研发关键节点核心设备,建设重要信息系统,提高数字闽清的软硬件国产化率。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政府、经济、社会、生态、文旅等关键领域信息共建共享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安全防护设施。实行安全风险和漏洞通报制度,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等制度,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审查机制,实现系统联动的安全事件监测、主动挖掘、预警和集中管理功能。
四、人才保障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探索政府、高校、企业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协同创新基地(闽清)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集成电路等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和软硬件设计开发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和沉淀一批建筑/城市信息模型(bim/cim)、地理信息(gis)、全景视觉等数据获取、建模和处理生产的实用性人才,构建高层次数字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管理人才队伍。
创新高端人才引进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人才投入力度,营造优良的人才发展空间,建立高端人才绿色通道,设立人才储备库,特别注重吸引信息化高素质专业人才来闽清创新创业。
持续优化人才环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创业中心等的建设,为高端人才集聚提供载体。
附录:规划编制依据
(一)规划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3.《“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
6.《福建省“数字丝路”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
7.《福建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8.《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9.《数字福州“十四五”发展规划》
10.《福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年至2022年)》
11.《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
12.《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5.《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
6.《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0〕552号)
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9号)
8. 《关于支持福州实施强省会战略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21〕56号)
9.《福州市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的若干措施》(榕政综〔2020〕103号)
(三)其他资料
1.《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2.《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
3.《2020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白皮书》
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