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规范保障作用。重视发挥制度的根本性作用,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系统梳理评估民政各领域制度,破解制度空白、交叉、滞后等问题,确保各领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重视整合融合,加强部门之间、系统内部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覆盖全面、上下贯通、内容精准、落实到位、动态完善的民政各领域制度体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工作,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坚决防范化解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坚持生态立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规赋予的功能定位,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发展全局的高度,以首善标准履行好守山护林保水应尽之责,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急,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以实际行动扛牢生态涵养区的政治责任。坚持在经济发展中重视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追求经济发展,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坚持文化兴区,提升区域竞争能力。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更好发挥文化大区优势,以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竞争力。注重问需于民,持续完善“订单式”“预约式”“菜单式”公共文化配送机制,提升城市文化供给能力。立足革命老区独特优势,积极探索红色资源系统化保护利用新模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坚持科技强区,积极把握发展机遇。抢抓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的发展机遇,强化科技赋能,发挥科技对民政事业的支撑作用,加快现代科技与民政事业的深度融合,建设现代科技民政服务体系。探索整合民政事业和社会治理数据资源,构建区级大数据平台,建立大数据共建共享机制。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擦亮“绿水青山门头沟”的区域品牌,利用科技手段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完善政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优先,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入手,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适应群众对“七有”“五性”需求的新期待,推动巩固低收入帮扶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衔接。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发展、人口流动和产业布局变化等因素,优化社会公共服务空间布局,着力加强薄弱领域、山区的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构建起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资源配置格局,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业扩大开放、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大改革举措,汇聚社会力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发展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激发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民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相匹配的高水平、高覆盖、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和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持续优化和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民生保障上,做到优质民政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在服务供给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健全,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城乡民政公共服务发展更为均衡。在治理方式上,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发展更加富有活力,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建设适应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开展社会救助爱心行动、养老服务暖阳行动、爱心护苗成长行动、社区治理先锋行动、社会组织聚力行动、慈善捐赠圆梦行动等“暖心惠民六大行动”,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实现聚力发展、创新发展、高位发展。

  (一)健全分层分类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弱有所扶”,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全面推进救助工作的法治化、体系化、专业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能力,确保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公平救助,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健全救助制度。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适时修订本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一步简化救助流程,加大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制定《门头沟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采暖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制度。修订完善《门头沟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和《门头沟区关于“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精准救助工作,强化对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困难群体帮扶,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基层能力建设,建立区、街道(镇)、村居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2.创新救助模式。探索“党建 社会救助”模式,推动“慈善 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健全“物质 服务”的社会救助模式。加强社会救助协调联动,抓好用好区、街道(镇)两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加大困难群众定期摸排。整合社会救助对象、困境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各类特殊群体数据库,建立覆盖全面、要素完备、信息联通的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数据库,常态化开展分析比对,监测预警,推进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 服务”救助模式转变,激发困难家庭自身发展的驱动力。发挥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着力解决急难性、个别化、跨部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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