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功能定位

  以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刻把握“都”与“城”、“舍”与“得”,准确领会“城”与“村”、“产”与“人”,紧紧围绕形成首都“四个中心”功能的“海淀表达”,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海淀农业农村功能定位,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南区三镇全面城市化,差异化推进北区四镇城市化,有效破解“三农”问题,探索形成符合超大城市实际、契合首都标准和首善要求、彰显海淀特色的高质量农村城市化发展模式。

  三、突出产城融合

  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集体经济发展与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目标紧密结合,同紧扣“七有”“五性”、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相结合。在集体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符合中关村科学城定位的高端、高效、高辐射产业,重点聚焦量子技术、脑科学、区块链等前沿产业,打造承接前沿技术成果转化的先导示范区。注重提高吸纳本地就业、服务本地居民能力,夯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问题的经济基础。

  四、注重协同发展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践行创新合伙人、创新雨林生态理念,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城市相互支撑、互促共进的新格局。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缩小南北发展差距、北部各镇发展差距及镇域内发展差距。合理引导人口流动,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农村城市化进程,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管理模式,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贡献。

  五、完善体制机制

  高标准谋划设计整建制农转非后的农业农村政策体系,内化城乡村居混杂、标准不一等造成的制度摩擦成本。顺应城市化社会结构转型与农业现代化要求,深化农村地区土地、人口、环境、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层治理、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中关村科学城发展一同谋划、一并实施,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农业科技园区与城市化社区、现代科技园区一体管理、一并建设。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以人为核心的高质量农村城市化取得新成效,中关村科学城南北联动均衡协调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科学城北区产城融合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地区发展纵深和战略腹地作用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产业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增长。在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均衡发展的格局基本确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绿色发展理念在农业农村得到全面体现,总体形成适应、融入和支撑“两新两高”战略的新格局、新动力、新形态,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市前列。

  二、具体目标

  高质量的农村城市化取得历史进展。南部各镇、村减量集约优化和城市有机更新有序推进,全部实现农村城市化,村居并存形态全部消除,村庄实现城市社区化改造和现代化社区管理,集体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北部地区农村城市化取得实质性进展,集体产业实现创新发展,产城融合水平、均衡协调发展能力显著提升,非保留村基本实现腾退和撤村建居,保留村建立统筹发展体制机制。

  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科技支撑现代农业,推进生态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的良好格局基本形成,三产融合水平有效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搭建完成,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有效加强,农业科创龙头企业有序培育,农业生产园区化、标准化、精品化程度稳步提高。在绿色农业发展、种业攻关、粮食蔬菜稳产保供等方面做出海淀贡献。

  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取得有效进展。生态宜居的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有效夯实,绿色发展理念得到全面体现。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农村地区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补齐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生态文明水平显著提高。保留村落典雅、宜居,美丽乡村成为新型城市形态的生动表达。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同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总目标紧密结合,集体产业和科学城创新产业实现融合发展、互补发展、协同发展。力争“十四五”期末,全区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2600亿元,农村集体净资产突破900亿元,集体经济总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股东人均分配稳步增加,集体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推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成适量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便捷的医疗卫生防疫服务设施、现代化的教育培训设施、健全的社会保障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民生福祉和生活品质达到更高水平。

  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更加健全。乡村治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有效加强。“进城”农民的文化和道德素质不断提升,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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