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坚持本地培养和引进输入相结合,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着重引进规划设计、招商运营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才等级认定,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加快培养农业领军人才和现代农业创业创新青年人才。发现和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和特色手工艺传承人,延续传统文化记忆。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第七章 规划保障

  深刻认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意义,紧扣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十四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好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和政治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围绕“五大振兴”,区级设立由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领导的工作专班。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健全强化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二、完善机制保障

  区委农办加强统筹,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相关部门和乡党委全力抓好具体任务落实。不断强化农村城市化改革专项小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聚焦关键任务,合力抓好规划任务落实。严格落实市区关于村地区管、田长制、集体“三资”管理等制度文件,强化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工作规范水平。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年稳步提高,提高比例达到市级要求,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三、强化规划实施

  根据规划总体安排,结合市、区“十四五”时期工作部署,分年度研究编制农村地区“三农”工作任务,强化工作部署,稳步有序推动规划实施。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强化对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加强分析研究,积极统筹解决规划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各级各部门加强落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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