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青山实业年产3亿瓶人参饮品生产线项目 通化县 项目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设年产3亿瓶智能化全自动功能饮料生产线、生产车间及辅助车间(制水车间、空调车间);建设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仓储、环保燃气锅炉系统、配电室、机修车间等。 2 2021—2023年 续建

  8 通化快大人参市场扩建项目 通化县 通化快大人参交易市场加工仓储营销一体化建设,分期建设人参标准化加工厂房,配备清洗、分选、干燥、炮制、包装等设备,提升人参初加工能力;建设智能化人参保鲜仓储物流库、电商营销中心等。 20 2021—2025年 续建

  9 千城万店项目 通化县 借助吉林大药房、永安堂大药房1100家门店,建立线上销售、线下体验零售模式,推广我市人参品牌产品。 0.9 2021—2023年 续建

  10 人参产业国际创新交流中心 通化医药高新区 项目占地面积约500亩,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拟建于自安小学地块(高投已摘牌),主要围绕医药、人参、健康产业,突出“一核两翼”的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依托张伯礼院士工作站,打造集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公共服务、技术转移、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康养服务、总部经济、品种展示、中药材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初步设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基地、创新研发中心、展示交流中心、交易平台、电商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器、人才服务及培训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人才公寓、综合服务中心、配套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配套建设绿化、硬化地面、室外管网等场区工程。项目二期拟建于原金田大数据、新监狱周边地块,主要为一期中药材交易板块配套建设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 35 2022—2025年 新建

  11 “世界参都”城市形象打造项目 通化市

  通化医药高新区 开展以人参为主题的城市形象建设,设计“世界参都”logo,标识物、吉祥物等,对主要街路、路灯、小品、公园、公共场所、公交站点、标志性建筑物、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城市灯光亮化等进行改造,凸显人参形象。 5 2021—2030年 新建

  合计 88.25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发挥通化市人参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对人参产业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人参产业相关政策配合衔接,推动人参经济发展过程融入全局。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措施,协同推进任务落实。各地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落实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健全人参产业管理体系,融合人参产业管理资源,制定人参产业发展考核体系,确保本规划有效实施,切实发挥人参产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人才培养。

  完善人参产业在生产种植和精深加工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人参产业链条上各层级人才培养,提高各环节各层级人员职业素养。加大人参产业高层次和国际化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推动原有挂牌人参学院转变为正规学院,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技术优势明显的产业发展人才队伍。鼓励校企、院企等多种方式合作,培养一支扎根基层的人参资源保护、种植、加工、鉴定技术和信息服务队伍,提高基层生产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强化科技支撑。

  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人参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切实提高人参质量。充分发挥农林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加快人参有机和绿色生产、测土栽参和生物农药、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组织人参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开展人参新品种科学试验和重点技术攻关。整合科技资源,大力推广新技术,建立人参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体系。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人参产业产品质量。

  (四)完善政策机制。

  争取国家和省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同时制定出台强有力促进人参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紧密围绕国家、省人参产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创新有利于人参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及组织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人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努力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有效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解决农民发展人参经济融资难的问题。积极争取税务部门支持,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人参,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范围内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在人参发展资金和建设项目中加大对人参经济的支持力度。规范整合指定公益性人参检验机构,各区域对人参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覆盖检测,采取检测费用补贴机制,激发人参经营主体检验检测积极性,对检验检测合格地块的人参产品给予长期检测费用补贴,降低人参产品后期检测成本,对原检测合格地块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取消检测费用补贴,促进农户自发规范种植行为,从源头上确保“通字号”人参品牌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落实资金保障。

  统筹用好政策资金,结合实际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等予以支持。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国家和省级发行债券。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以政策性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协调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人参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债券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为人参产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鼓励各地将人参种植纳入特色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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