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中统筹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指导培训,提高妇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

  12.积极促进妇女事务交流与合作。依托望花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对外开放条件,开展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妇女议题的国际国内会议,促进妇女发展交流互鉴,讲好望花妇女发展故事,宣传望花妇女事业发展成就。支持妇女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

  13.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机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妇女人心。联合主流媒体,依托妇联全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加强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对错误观点言论及时发声,协调督促处置,正面引导舆论,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2.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建设规范化并有效运行。

  3.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提高。妇女在法治望花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6.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得到有效遏制。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得到有效保障。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望花建设全过程。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推动制定、修订、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相关政策。促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区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指标。加强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法规、规章、政策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司法、执法部门培训课程,提高相关人员社会性别意识。

  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望花建设的能力。深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妇女自觉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者以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等在地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推动望花区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务工作,健全完善预防、制止、救助、帮教一体化多部门合作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适时发布反家庭暴力的指导性案例,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依托公安派出所和矛盾纠纷调解室排查引发家庭暴力的因素,强化相关主体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统计。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效率,加大执行力度。提升紧急庇护场所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和统计。

  5.加大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整治“买方市场”,全力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正常融入社会。打击跨区域拐卖妇女犯罪。

  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清理涉黄网站平台,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特别是强迫、引诱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解救失足妇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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